关于公开专项检查期间受理监督举报和问题反映方式的公告(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经省委批准,根据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我组对儋州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检查期间受理“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安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2019年底开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4个方面的监督举报和问题反映,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98—23315979
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省纪委监委“4·13”监督检查第三检查组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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