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月起实施(儋州市网约车新政要求的车)
据《今日儋州》消息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日前市府办印发了《儋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明确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和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约车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申请人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细则》明确,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六项条件。一是,在本市登记注册的5座(含)以上7座(含)以下乘用车辆。二是,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四年。三是,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不低于当年本市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税计税价格;新能源车的轴距不得小于2600毫米且纯电动续驶里程不得低于200公里,鼓励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混合动力等环境友好型车辆。四是,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五是,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六是,车辆整体外观和颜色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车体不得喷绘网约车标志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细则》规定,本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被许可人可以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记者何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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