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全力打造幸福民政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渐趋完善(儋州市民政局临时救助)
“能够老来有伴,我已经很满足了。如今老来得子,国家民政的好政策还让我们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让我觉得很幸福。”近日,记者来到那大镇西联居番真企业队,见到70岁的莫照照正在野外放牛,他的脸上比之前少了几分忧愁多了几分笑容。
前段时间,本报报道了“那大镇西联居番真企业队七旬五保老人莫照照老年喜得子,但由于自己年老妻痴,希望能够获得帮助”一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民政局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已到我家详细调查情况,他们将把我的孩子纳入特困户,还建议我把妻子的户口从洋浦迁过来。”莫照照说,如果孩子能够顺利纳入特困户,那么他家每个月就有至少1200元的民政特困金,基本生活也得到保障。
一直以来,市民政局以打造“阳光民政”为抓手,全力打造“幸福民政”,使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截至去年12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有1701户5274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9.37%;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共累计发放低保金1040.959万元;为农村低保家庭、特困户中需要危房改造的有2480户;需要教育帮扶的有3300人。
“幸福民政”要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让低保对象同样享受到扶贫对象的政策。为落实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了《儋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儋州市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方案》和《儋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两项制度”顺利衔接,该局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准确把握好制度。同时,成立“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纳入市扶贫工作计划。
不仅如此,三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已在市内全面规范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同等待遇,提高了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让困难群众的生活越来越有保障,不断提高低保金。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城市一类低保人员从每人每月420提高至450元,二类低保人员从每人每月370元提高至400元,三类低保人员从每人每月280元提高至330元。农村低保一类人员从每人每月280元提高至300元,二类低保人员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至250元,三类低保人员从每人每月170元提高至220元。去年1月至12月,发放城乡低保对象333699人次的低保金7498.39万元。
民政要“阳光”更要“幸福”
“为了让儋州的民政变得更阳光,去年全市低保户7788户次,28945人次的家庭经济收入,为7788户申请人救助资格提供了依据。对出现预警信息的2109户低保户,我局及时开展对预警低保家庭开展重新入户核查核对工作,做到应退尽退。”市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至12月累计新增城市低保220户,491人;新增农村751户,2211人,清退了321户818人,实现低保动态管理。
为了让我市的特困老人过上安逸的晚年。去年,我市共拨付971792.6元经费用于敬老院工作,为我市8个敬老院购买粮食51516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8410元,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吃、穿、住、医、葬的需求。同时,为全市4181名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65岁以上低保家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83602元。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串串民政数字背后处处体现出我市对民生工作的重视,“幸福民政”也日渐深入民心。(据《今日儋州》消息 记者王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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