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构建基层党建考评体系 考核内容设置8个一级指标(基层党建考核细则)
海南日报万城5月16日电(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杨树茂)记者今天从万宁市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近日万宁出台了《万宁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设置8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31个二级指标具体要点,并量化为100分,每个要点都有明确分值和得分标准,将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情况等,细化分解到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身上,解决了过去党建工作主体不明确、内容不具体的问题。
考核通过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述职评议3种方式进行,其中,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占总分的30%,述职评议占总分的70%,年底根据考核对象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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