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入学热点答疑 | 海口新生家长咨询关于居住证社保等问题 回复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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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胡丽齐 实习生 陈瑞燕)7月25 日-8月2日是海口中小学新生入学网上申请学位的时间,在网申中,不少家长、网友表示遇到一些特殊问题,向南海网留言。针对网友的疑惑,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逐一释疑。
在这些问题咨询中,南海网记者发现有关居住证和社保问题咨询占比例较大。其中,居住证咨询的内容多集中为“未给孩子办居住证”“孩子的居住证未满两年”或“父母中有一人的居住证未办”等。对此,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2019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的材料中,要求提供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 2019年8月向前推算)。
还有网友提出“外省户口,没有买社保”“海口户口,没有社保”等社保问题。对此,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方案》要求,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如小孩是本市城区户籍,不需要社保。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南海网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需提交5项材料。分别是: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3)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根据海口市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7月25日-8月2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8月14日-8月22日期间,将进行部门联合审核,这时,申请人需要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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