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新生家长看过来 7月11日至15日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陵水教育招小学网报名)

陵水 0 3611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2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7月11日至15日,陵水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开始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了。民办学校片区登记入学工作同步进行。7月18至29日为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时间。8月8至12日各学校(含民办)公示片区入学新生录取名单,8月14日,陵水教育局公示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新生录取名单。

  据了解,陵水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学位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时,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7月11至15日到片区学校提交入学登记所需材料,学校做好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民办学校片区登记入学工作同步进行。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新生,7月11至15日到陵水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提交入学登记所需材料,陵水教育局做好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

  7月18至29日为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时间。片区学校对接陵水住房保障中心、片区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入学登记材料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把核查结果提交至陵水教育局。陵水教育局组织核查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并把核查结果通知学校。民办学校材料审核及实地核查工作由学校组织。8月8至12日各学校(含民办)公示片区入学新生录取名单,8月14日,陵水教育局公示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新生录取名单。8月15日,学校将公示后的录取名单报陵水教育局备案。

  陵水城区户籍(指户籍在陵城派出所,下同)适龄儿童入学

  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陵水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并提供法定监护人实名缴纳的水电费记录等作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陵水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一户一生),且连续居住满两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租房居住未满两年或入学申请材料不齐全,自愿接受统筹安排的由陵水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以及租房入住时间排序统筹安排入学,不愿接受统筹安排的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就读;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陵水无第二居住地的参照前面两项执行;位于片区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拆迁安置户,以持椰林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动产证(房产证、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证件),政府征地拆迁安置户有效证明或县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20年8月31日前)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房合同(廉租房、公租房合同等)。

  外来务工人员(含非陵水户籍和陵水非城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父母在陵水城区购房居住满两年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申请人自愿服从统筹安排的由陵水教育局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申请人不愿服从统筹安排的,则由申请人自行回户籍地学校或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陵水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现住所(一户一生),且居住满两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申请入学人数超过片区对口学校学位数或租房居住未满两年,申请人自愿服从统筹安排的则由陵水教育局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入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申请人不愿服从统筹安排的,则由申请人自行回户籍地学校或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在本县的居住证(满两年);父母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证件)或陵水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20年8月31日前)及法定监护人实名缴费的水电缴费清单等;父母在陵水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从申请学位之日前在陵水连续缴纳两年以上(从2020年8月往前推算)个人社会保险证明(在陵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

  乡镇小学入学

  陵水各乡镇中心小学根据所在地乡镇、村(社区)管辖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划片并接收片区内学生,不得跨片区招收学生。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跨片区招收学生的,应报陵水教育局同意后实行。

  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以现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个人入学申请;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村(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各乡镇小学应无障碍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要求提供入学登记所需资料。

  民办学校招生

  各民办学校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计划由陵水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核定,各民办学校应按照陵水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招生不足,可报陵水教育局同意后适当跨区域招生,未经陵水教育局同意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不予办理学籍。

  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本招生方案,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招生计划等内容,招生方案于7月10日前报陵水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同步进行招生。

  教育优抚对象招生

  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被海南省认定为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子女申请就学,须到陵水教育局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陵水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陵水新生家长看过来 7月11日至15日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陵水教育招小学网报名) 陵水

  陵水今年初中新生各学校招生人数、县城各初中新生招生方案已出炉。今年,陵水县城初中新生采取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招生。陵水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陵水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个别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需跨区域招生的,须报陵水教育局统筹并严格控制班额。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同招,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片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片区内的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向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各中学招生人数

县直属学校招生计划中,陵水中学七年级计划招500人。其中:指标到校85人,随机派位415人(县直属随机派位375人,黎安实验小学随机派位40人)。民大附中陵水分校七年级计划招530人。其中:黎安实验小学对口直升20人,指标到校115人,随机派位395人。民族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550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片区新生约83人,指标到校55人,随机派位412人(县直属小学随机派位348人,黎安实验小学随机派位64人。县直属小学随机派位计划数根据实际申请参加随机派位人数增减民族中学随机派位计划数,确保申请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一致)。陵水思源实验初级中学计划招生550人。其中:教育移民生80人,黎安实验小学随机派位99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片区新生约371人(含县城小学不符合参加随机派位条件的毕业生、统筹安排学生等)。陵水思源实验学校七年级计划招生450人。其中:原校六年级升入157人,教育移民生34人,片区新生259人(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中,红太阳学校初中计划招生40人,蓝湾未来领导力学校初中计划招生36人,雅居乐双语学校初中计划招生75人。

县城初中招生方式

据陵水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陵水中学初中新生采取指标到校、随机派位的方法招生。民大附中陵水分校初中新生采取指标到校、随机派位和对口直升方法招生。民族中学初中新生采取片区入学、指标到校和随机派位方法招生。民族中学片区入学招收家庭现住址在椰林镇二中安置区及椰林镇联丰村、坡留村、雷丰村等行政村的六年级毕业生。思源实验初级中学采取片区入学、随机派位、教育移民入学方法招生。片区入学招收家庭住址在椰林镇里村、城东村、城南村、城内村、城中居委会、勤丰村和城区北斗东三、东四路、陵水公路局地道站、毛纺厂周边的六年级毕业生,教育移民入学招收符合教育移民条件的隆广、文罗、英州(含田仔)等边远少数民族乡镇的六年级毕业生。思源实验学校采取本部直升、片区入学和教育移民入学方法招生。本部直升入学招收校本部六年级毕业生;片区入学招收家庭现住址在椰林镇桃园村、桃源村、桃万村的六年级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学位不能满足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教育移民入学招收符合教育移民条件的本号(含吊罗)、提蒙、光坡(含岭门)等边远少数民族乡镇的六年级毕业生。

县城初中招录条件

指标到校条件:2022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小学毕业生,须有五、六年级在内的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由学校按分配计划数推荐入学。

随机派位入学条件:县城区直属小学符合条件(须有五、六年级在内的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的毕业生将从陵水中学、民大附中陵水分校和民族中学三所学校中随机抽取就读的学校,不符合随机派位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将安排到思源初级中学就读。同时,符合参加随机派位条件和片区入学条件的县直属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其中一种入学方式,已参加随机派位的学生片区学校不再录取。

黎安实验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除对口直升的学生外),从陵水中学、民族中学、思源实验初级中学三所学校中随机抽取就读的学校,由黎安实验小学制定随机派位方案。

对口直升入学条件:黎安实验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须有五、六年级在内的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由学校按计划数制定直升方案。

教育移民生入学条件:思源实验学校和思源实验初级中学制定本校教育移民生入学方案,报陵水教育局同意后公布实施,各乡镇小学按照方案和指标数遴选符合条件的教育移民生到思源实验初级中学和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含非陵水户籍和陵水非城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含租房,所租房屋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县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现住所按一户一生管理)满两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的随迁子女,自愿服从统筹安排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1至15日到陵水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由陵水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入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入学的,则申请人自行回户籍地学校或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陵水城区户籍(陵城派出所)非县直属小学的毕业生入学条件:陵水城区户籍在民办学校或外市县学校就读小学的毕业生可于7月11至15日到陵水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由陵水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各乡镇中学招生

各乡镇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升入本乡镇初级中学就读(南平学校接收群英片区六年级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到乡镇中学就读的,可向当地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录取。

在民办学校就读小学的各乡镇、外省、外市县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升入原籍初级中学就读。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审批地招生,招生计划由陵水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核定,各民办学校应按照陵水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招生不足,可报陵水教育局同意后适当跨区域招生,未经陵水教育局同意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不予办理学籍。

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县级招生方案,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报陵水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同步进行招生。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教育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子女申请就学,须到陵水教育局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陵水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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