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拆除文城迎宾路段违建3000余平方米(文昌拆除文城迎宾路段违建3000余平方米以上)

文昌拆除文城迎宾路段违建3000余平方米。

文昌拆除文城迎宾路段违建3000余平方米。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文昌6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特约记者黄良策)6月15日上午,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文城镇政府、供电局等部门,对文昌市文城镇迎宾路段24处简易结构建筑及14根钢柱等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建面积共计3003.93平方米。
据了解,被处罚人陈雪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文昌市文城镇迎宾路更新水泥制品厂内建设24处构筑物及14根钢柱,占地面积3000余平方米。经查实,此属未报先建违法行为,证据确实充分。
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和七十六条规定,相关部门于2017年5月18日向被处罚人陈雪云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被处罚人拒不执行,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复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昌市政府批准责任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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