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文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被罚1.2万元(2020年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12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记者10月12日获悉,日前,万宁男子梁某钧在文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12000元。

梁某钧指认现场

梁某钧指认抓获的雉鸡和作案工具
梁某钧在文昌市会文镇文村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雉鸡,被文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干警抓获。梁某钧供述,他从万宁驾车来到文昌市会文镇文村村一处槟榔园内,设置好诱捕器与网套猎捕雉鸡。

雉鸡(资料图)
文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随后将该案件移交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梁某钧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日前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梁某钧处以12000元罚款。

梁某钧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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