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干部敲诈勒索 被澄迈县人民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
日前,澄迈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韩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一案,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 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韩某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蔚、徐某政发生摩擦,韩某记恨在心,捏造王某蔚、徐某政涉嫌违纪违法的照片、书信,韩某添加两名被害人微信后,宣称自己是纪委工作人员,手中掌握了二人的违纪违法证据,如果不用钱摆平此事,后果不堪设想,向王某蔚索要人民币1万元,向徐某政索要人民币2万元。徐某政随后报警,并配合警方将被告人韩某抓获,截止案发,韩某未得到任何财物。
庭审陈述环节时,韩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损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希望用自己的行为教育他人,更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韩某的案例,分析了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并指出了韩某的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敲诈勒索的惯用手段,面对面的给前来旁听庭审的广大群众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群众从庭审中不但学到法律知识,更了解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此类行为,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切莫有病急乱投医的心理,遇事办事依法依规,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同时本案也告诫广大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是为人做官之本,牢记作为一名共产党人的使命,不忘初心,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自觉抵制各类诱惑和不正之风的侵蚀,牢固树立自身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正不怕影子斜”,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小莲有话说
这种假冒纪检监察干部实施诈骗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坚决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假冒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诈骗活动,现在小莲就教你几招识别真伪↓↓↓
第一招:看证件,识身份
纪检监察干部在执行正常公务时,会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有效证明。
什么是有效证明呢?如组织部门制作的工作证件或者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盖有公章的正规介绍信等。
第二招:问事由,要警惕
总有人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公务时很神秘,所以什么都不敢问。如果您遇到觉得可疑的“纪委干部”,请问清找您的事由。如果二话不说,直接打电话让你去办公室,中途还变卦的,铁定就是骗子了。再说啦,拨打纪检监察机关电话,核实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也是可以有的嘛。所以大家一定要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和甄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招:没别的,看气质
咱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切职权严格按照《党章》和其它党纪党规规定行使,决不允许纪委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所以,当您遇到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和要求不相符的人员,尤其是索要财物和吃请的人员,甭管真假,请直接向澄迈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举报啦!县纪委县监委说了,对违纪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假冒纪检干部的几种常见招数
招数1:借纪委名义寄敲诈信
案例:不法分子肖某利用网络搜集广东省相关地区政府部门领导的信息,雕刻假公章,制作假公文,冒充广东省纪委监察厅人员,寄送勒索信件给有关领导。
招数2:借纪委名义推销书刊
案例:江门台山、韶关翁源、茂名信宜等地纪检监察机关都收到一份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名义,要求征订业务书籍的传真。
招数3:冒充省纪委暗访组长
案例:不法分子潘某通过个人微信发送信息,称其已经受广东省纪委委托担任省纪委和广东广播电视台暗访组长,并以能够帮助被请托人宣传曝光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问题为由,收取潮州市某村民杨某好处费共计6万元。
招数4:冒充纪委干部
案例:2013年,几名不法分子在阳江冒充市纪委干部,公开将一所中学校长带走“双规”,借以诈骗钱财。深圳冯某,冒充纪委干部,以能够为他人办户口、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多人钱财40多万元。
其余招数
假借可“帮忙”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机关部门的报刊杂志上发稿,以此索要“审稿费”及“赞助费”;以检查指导工作之名骗吃骗喝;利用群众对纪委干部的信任骗财骗色……
各位亲,如果发现以纪检监察干部名义请托办事或进行诈骗活动的线索,请向县纪委县监委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外,县纪委县监委也决不允许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果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请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进行举报(拨打举报电话:0898-67626573或进入澄迈廉政微信公众号“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县纪委县监委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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