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骗人!海口物价部门:购车所付价格调节基金可退(海口买车优惠)

海口 0 4235

   市民反映,“最近接到物价部门电话,称购车时支付的价格调节基金可以退还,是真的吗?”

   没骗人!这笔钱可退还购车者

   海口物价部门:已着手清点收费项目,正不断联系符合条件的消费者

  南国都市报3月21日讯(记者王子遥)“我最近接到了自称是物价部门的电话,说能够退还我此前购车时支付的价格调节基金,让我带着证件前去办理退款。这不会是诈骗吧?”20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南国都市报反映道。21日,记者从海口市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物价部门确实正在清点此前由车企额外收取的车辆价格调节基金,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消费者进行依法退还。

  王先生表示,他在去年2月份时购买了一辆轿车,当时他按4s店的要求缴纳了一千四百多元的价格调节基金。而自3月份以来,有自称是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到他,说能退还在购车时缴纳的调节基金。“需要我准备好身份证、调节基金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到相关办公室办理基金返还业务。”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王先生有些疑问,“这是真的吗,为什么时隔一年才通知我进行退还?”

  记者向海口市物价部门就该情况进行了解。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自去年2月1日起,省物价部门就全部取消了各类价格调节基金的收取,但由于法规公示较晚,部分车企、房地产企业并未立即终止收取该项费用,还持续收取了一段时间。目前,物价部门正着手清理相关收费项目,并对符合退还条件的消费者进行依法退还。

  据介绍,自去年起海口市物价部门就已经在不断通过电话方式与符合退还条件的消费者联系,但是由于海口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数较多,所以通知办理需要一段时间。下一步,该部门将加快办理速度,尽快为符合条件者办理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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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2016年2月1日至2月15日在海口市办理新车上牌时缴纳了价格调节基金的消费者。

  所需材料:1、缴款人本人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上牌时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红色联),3、购车发票或行驶证(必须能看到车架号)(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海口市义龙东路大同二里53号物价局9楼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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