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一村支书违规收建房费被查钱款未追回 部门回应(临高村委会)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临高10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王全印)10月16日,临高县临城镇居民黄先生向南海网记者反映,2017年5月,临高县监察委员会(原临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了临城镇宫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某者违规收取、发放补贴等问题。时隔一年,被追缴的钱款迟迟不到位。此外,他还违规收取部分村民的宅基地建房费,及对部分村民建房超出的面积进行罚款。对此,临高县临城镇政府、临高县监察委均作出回复,钱款仍在追缴中,而收费行为属违规,后续处理仍在商议中。
“临城镇宫花村党支部书记黄某者对部分村民的宅基地收取5000元建房费用,随后,还对部分村民超出宅基地面积建房进行罚款,两者累计款项33万多元。”黄先生说,希望临高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追责。
针对黄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从临高县监察委发布的通报发现,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黄某者担任临城镇宫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2.22万元发放给村“两委”干部,其中本人领取1.33万元。2014年1月,黄某者交代黄某海从博雅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中违规收取赞助费7万元作为该村委会的工作经费。此前,黄某者担任该村委会主任期间,曾参与时任宫花村党支部书记黄某词主持召开的村两委干部会议,决定违规从博雅等三个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中截留34.67万元作为村委会的工作经费。对此,2017年5月,经临高县监察委员会经调查研究决定,撤销黄某者党内职务。
对于居民反映的黄某者及村委会做出的收费决定问题,临高县监察委员会、临高县临城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均表示,黄先生反映的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临高县纪委已对黄某者作出了撤销党内职务的意见。因为黄某者的行为是违规,并非违法,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而后续钱款追缴目前仍在进行中。至于针对部分村民收取的建房费用、对村民建房超出宅基地面积擅自罚款行为,并非黄某者个人行为,而是黄某者及村委会代表做出的决定。由于他们没有上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因此认定属于违规收费行为。目前,该村委会相关人员已配合临高县监察委进行了调查,处罚决定正在讨论中,届时将会向社会公布具体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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