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攻坚 | 拘留4人 三亚警方严打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三亚疫情警察)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6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陈俊锐 谭婕)冒用他人疫情防控工作证闯卡外出、私自外出摆摊营业……26日,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依法查处4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行政拘留4人。
8月24日10时30分许,在三亚市吉阳区月川老干区路口疫情防控卡点,违法行为人邓某娇(男,38岁)冒用他人疫情防控工作证闯卡外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邓某娇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邓某娇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月19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玲(女,32岁)私自外出在吉阳区某工地摆摊营业(无正规工作证及保供通行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随即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张某玲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张某玲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月22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龙某(男,40岁)从吉阳区渔村外出到月川中路发改委办公楼办理保供通行证,因不符合办证条件,龙某便在办公楼大声吵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龙某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龙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月24日7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某海(男,37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从吉阳区月川村东一巷居住的家中外出,而后在月川安置区东门翻围栏进入小区,被执勤民警发现后,王某海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随即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王某海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王某海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留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