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防控|新规!2月11日起,海口市民可实名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海口2月11日消息(首席记者 姜飞)2月11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药店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即日起,海口市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各药店要做好登记工作,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不得销售上述药品。社区网格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辖区内零售药店每日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人员信息,并上报社区、街道,由街道统一报送区政府。
《通知》要求,各区政府、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相关购药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追踪、监测,如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各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报告的零售药店要及时约谈、责令改正,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
附全文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
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类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口市各区政府、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零售药店购药的发热、咳嗽人员相关信息,保障全市人民健康,从即日起,海口市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零售药店必须做好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不得销售上述药品。
二、社区网格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辖区内零售药店每日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人员信息,并上报社区、街道,由街道统一报送区政府。
三、各区政府、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相关购药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追踪、监测,如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各区政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疑似感染者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各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要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并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报告的零售药店要及时约谈、责令改正,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1日
留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