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公开宣判扫黑除恶行动首例案件 3人寻衅滋事获刑(海南省扫黑除恶案件)

海口美兰法院对被告人陈某龙等人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美兰法院供图

海口美兰法院对被告人陈某龙等人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美兰法院供图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2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实习生 苏靓)2月12日上午,海口美兰法院对被告人陈某龙等人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海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判处的第一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6年9月17日凌晨2点,被告陈某龙和钟某鼎、钟某俊等人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某酒吧喝酒,随后与酒吧邻桌客人发生冲突,酒吧保安上前劝阻无效便将陈某龙等人赶出酒吧。保安的行为激起了陈某龙、钟某鼎等人的不满,恼羞成怒的陈某人等人返回住处,拿私藏的砍刀、山猪炮等返回酒吧肆意报复,并扬言要砍死保安。酒吧保安用干粉灭火器向陈某龙等人喷射,陈某龙等十几名男子被驱散后,持一枚山猪炮点燃向酒吧门口丢掷,导致酒吧玻璃门窗及周边停放的轿车玻璃被炸裂。
从2016年8月开始,被告人陈某龙就伙同钟某鼎、钟某俊等人就在酒吧门前违规圈地收取电动车停车费,闹事后不敢再继续收费,另一伙人则趁机占据违规收取停车费。不甘心“地盘”被抢的陈某龙等人与对方约好“一决胜负”。2016年9月22日凌晨2点,双方在蓝天路某公寓楼下聚众斗殴,陈某龙提前召集三十余人,准备了长镰刀等凶器,双方在公寓门前互扔啤酒瓶,后来对方不敌便迅速撤离,陈某龙、薛某锦等人追赶不上,便气急败坏地打砸对方占领的停车场上的电动车数辆。
2017年3月26日,陈某龙等人再次顶风作案,十余人持长刀、长棍、石头等器械在蓝天路某酒吧后门追逐、拦截保安,保安见状持长棍阻拦,陈某龙等人就在酒吧后面叫嚣、恐吓,双方僵持不下,后来被告知已经报警,陈某龙等人仓皇逃离。
美兰法院经审理,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陈某龙有期徒刑五年,薛某锦有期徒刑两年二个月,被告文某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该案的公开判决彰显了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标志着海南吹响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冲锋号。美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雄表示,下一步,美兰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旗帜鲜明地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贡献,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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