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首批拟抄表到户的273个小区中,已有35个小区业主表决通过(海口市抄表到户政策规定)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5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7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自6月下旬该局组织召开推进住宅小区供电抄表到户动员会后,供电部门已陆续在首批273个符合条件的小区,开展走访、征求意见、决议书签订等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5个小区完成业主表决,最快今年9月份可实现抄表到户。

资料图:海口一小区内的计费电表。
首批273个小区需满足三个条件 由供电部门出资改造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抄表到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新建在建和存量小区两种不同类型小区分批开展抄表到户工作,而存量小区又分为三类。
目前,海口市率先开展抄表到户的273个小区属于存量小区中的第一类,第一类小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通过住建部门组织的整体竣工验收;2、用电报装在2015年11月1日之后。
第一类小区将根据“产权清晰一个、移交签约一个、接收改造一个”的原则,在完成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后,由供电公司负责出资改造,改造完成后抄表到户。
业主微信扫码表决简单快捷 个别入住率低小区表决困难
记者走访获悉,首批小区因属于供电部门出资改造,业主不用花费一分钱,因此在业主表决环节,绝大多数小区业主都给予支持。
同时,在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下以扫描二维码、微信接龙、书面表决等多表决形式进行业主表决,业主主要通过在小区微信群扫码填写资料,操作表决的方式也提高了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效率。
记者从海口市供电部门了解到,首批启动抄表到户工作的小区273个,目前均已完成用户走访工作,已有35个小区完成表决工作。其中,龙华区6个、美兰区14个、秀英区13个、琼山区2个。
首批小区中,已有10个小区完成决议书签订,其中龙华区3个、美兰区3个、秀英区1个;美兰2个小区已签订决议书且产权清晰、资产移交所需资料收集完备。
走访中记者也发现,仍存在部分小区表决工作开展困难现象。如长滨路永秀花园小区、滨海大道天地凤凰城小区、滨江西路枫丹白露(二期)小区等。
“因海南候鸟型小区偏多,个别小区入住率不高,许多业主交房后未入住或是不在本地,业主没有主动进微信群,物业公司无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业主参与表决,导致这些小区工作开展进度缓慢。”海口市供电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表决同意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及占总人数应至少1/2以上
据介绍,在存量小区资产移交工作流程上,业主大会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后,表决证据材料需留底做好记录。参与表决同意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及占总人数(按房产证上人数计算)应至少1/2以上,争取达到2/3以上,表决结果方能有效。
表决通过后,由业主大会授权的个人、单位或小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向供电部门提出正式申请(无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移交),供电局对提交的申请资料及小区供配电设施进行评估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按产权划分各自管理维护责任,签订移交协议后再由供电部门组织开展施工改造。
此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移交前保证原总表电费与电网企业结清、小区内原居民电费与小区住户结清,并作好相关解释工作,确保无遗留电费问题。同时,小区业主和物业单位应提前配合收集小区全体业主相关资料,组织业主统一签订《供用电合同》,以便提交供电局统一建档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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