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积极协助外地法院异地执行获赞(海南省法院试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通讯员赵涛雷鸣)3月20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口海事法院鼎力协助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两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多次逃避执行的“老赖”魏某在偿还30余万元债务,后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案件的有效执结奠定基础,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律权威,受到怀远法院和涉案当事人的高度称赞。
3月3日,怀远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行3人来到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委托扣押一艘停泊在海口周边海域的货船。据了解,被执行人魏某在两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共拖欠申请执行人债务200余万元。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魏某多年来一直躲避执行,并称自己既无经济来源也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过多方调查之后,怀远法院查明魏某名下有一艘货船在海口周边海域作业,于是依据《海诉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向海口海事法院委托扣押涉案船舶。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海口海事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4名执行人员前往协助执行。经过有关部门配合,该院执行人员迅速查找到位于海口新埠岛海域的涉案船舶与被执行人魏某。在勘察货船现状并全面调查魏某经济情况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发现涉案船舶是一艘用于运输海口某海上人工岛开发项目建设材料的设备运输船。魏某不仅在该工程项目中享有债权,名下还有其它两艘船舶在同时作业,显然具备偿债能力。但如果采取扣押和拍卖船舶的方式执行,会导致财产处置周期较长,反而不利于提高执行效率。
为顺利执结此案,两地法院执行法官决定暂不扣船。鉴于魏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恶意逃避执行的严重情形,怀远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魏某先行实施司法拘留。面对执行高压态势,魏某在被送往海口市拘留所的途中,对自己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充分反省,立即电话通知家属支付了30余万元执行款,并对剩余执行案款作出和解履行计划和提供相应担保,得到了申请执行人认可。由于魏某承认并改正错误,怀远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在此次扣押船舶和协助执行中,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与法警支队紧密配合,为异地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怀远法院执行人员和涉案当事人对该院干警不辞辛苦、全力协助的精神表示感谢并给予高度评价。
2016年以来,海口海事法院秉承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全国执行“一盘棋”思想,多次协助兄弟法院异地执行。截止3月份已完成受托冻结、查封、扣押船舶等委托执行案件12宗,有效缓解了异地执行压力,为全面实现“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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