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对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规模以上餐饮商贸企业实施补贴 最高一次性奖励6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7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记者从海口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为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海口市决定对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规模以上餐饮及商贸企业发放补贴,目前,该补贴具体实施方案已正式出炉,相关企业需在3月19日至3月26日之间进行申报。
根据《海口市规模以上的餐饮及商贸企业春节营业补贴实施方案》,补助的对象为海口市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8日)正常经营规模以上餐饮及商贸企业,具体包括住宿餐饮、不含批发业、零售业中的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具体补助标准为:门店经营面积6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奖励。门店经营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6万元奖励。
方案显示,申领补贴的企业需为规模以上餐饮及商贸企业,且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录(以统计局提供为主),即定期向统计局上报相关统计报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2021年2月11日至2月18日期间企业必须每天开门营业,并提供该期间内每日经营流水证明;具体门店经营面积方面,餐饮企业定期以向统计局上报的年末餐饮营业面积为准 (以统计局提供为主),主要指餐饮企业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就餐面积和从事食品加工、烹饪、调制的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商贸企业同样以定期向统计局上报的年末零售营业面积为准(以统计局提供为主),指用于零售连锁经营的营业面积,不包括其办公用房、仓库和加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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