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25种 确定救治定点医院(海口大病救助政策)
海口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新规出台
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25种
海南日报海口7月20日讯(见习记者曾毓慧)记者从海口市相关部门获悉,今天印发的《海口市健康扶贫分类救治及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海口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25种。
《方案》明确,患有海口市25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4000元)的,由保险公司按照大病保险赔付标准进行赔付。通过上述补偿救助和赔付及商业健康医疗保险进行补偿后,个人实际自付费用部分超过1000元的进入兜底救助。此外,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总医疗费用的10%。
《方案》确定了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其中,秀英区定点收治医院为省人民医院大病专项救治定点收治医院;龙华区定点收治医院为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美兰区定点收治医院为海口市人民医院;琼山区定点收治医院为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对于重症地中海贫血、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可不受划区限制,到省卫计委指定的医院实施专项救治。

列入海口市大病救治的25种病种
0-14岁儿童先心病
儿童急性白血病(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白血病)
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血透和腹透)
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
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
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先天性法鲁氏四联征、>14岁先心病
0-14岁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
重症地中海贫血、白内障
制图/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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