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建立联合监督警示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法制时报讯(记者董林通讯员黄少玲)12月11日,东方市法院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合监督、警示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的开展,为全市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信用保障。
据了解,该意见在指导思想、联合惩治措施和工作要求方面明确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内容和方式,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发改委将其嵌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发行债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适用财政性资金项目、获得政策支持方面对其进行了信用限制。市法院与发改委将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坚持执行联动一盘棋思想,共同推进东方市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互联信息共享和惩戒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力度。同时,东方市发改委选派专人协调对接市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确保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常态运行,为全市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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