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纪委监委开展镇案交叉审理会商工作(案件交叉审理)
为更好地提升全市案件质量,以高质量案件迎接省纪委年终案件质量和纪检监察绩效评查工作,针对审理人员少、移送审理案件量大等现状,近日,儋州市纪委监委启动开展镇案交叉审理会商工作。
据悉,儋州市纪委监委对各镇案件采取“交叉审理、集中会商”的方式进行审理,全市16个镇将分成8个组,相互交叉审理对方已办结的案件并定期开展集中会商,原则上先由各镇纪委将他镇的案件材料带回本镇纪委办公室进行分头审理,必要的可到儋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集中审理;然后由互相交叉审理的两个镇用一周时间将审结案件的审理建议附上审理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案件审理室进行集中审核会商。
会商时间定于每周五上午,地点定在儋州市纪委监委。会商的人员主要包括负责审理案件的镇纪委书记和承办人员、负责审查案件的镇纪委书记和承办人员,以及儋州市纪委常委领衔的案件审理室团队。
儋州市纪委监委要求,各镇纪委要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开展镇案交叉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落实保密制度,严格遵循《〈儋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卷内排序和立卷归档要求〉的通知》,做好审查卷和审理卷的装订归档,多方面确保审理权限适度下放的同时,审理标准不降低。
“在近年已实践成熟的镇案市审机制的基础上,我们稳步探索开展镇案交叉审理会商,在保质保量完成案件审理的同时,既减轻了市级审理负担,又提升了镇纪委的案件审理和审查水平,真正达到以审代培、以审促查的多重效果。”儋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留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