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公安交警一夜查处两起“二次酒驾” 2人被行拘3日(儋州酒驾名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4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5月14日,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27日晚,儋州公安交警在白马井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飓风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一连查获两起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5月13日,儋州公安交警依法严处两起“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人被行拘3日。

任某振涉嫌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被儋州交警依法查处。儋州交警供图
据介绍,4月27日20时05分,一辆车号牌为浙B144**的小型轿车驶入交警执勤点,经呼气酒精检测,驾驶人任某振的检测结果为61.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后续调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任某振早在2018年3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过,驾驶人任某振现已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时隔半小时,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琼A2C0**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秦某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该驾驶人秦某学体内酒精含量为56.2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秦某学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被儋州交警依法查处。儋州交警供图
后经核实,民警发现其在2013年04月03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江苏省如皋市交警大队如城中队民警查处过,现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询问,该违法行为人秦某学对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5月13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两起“二次酒驾”做出处罚:任某振涉嫌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秦某学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行政拘留3日,罚款3500元。
儋州公安交警提醒,酒驾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面临罚款、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更加严厉的处罚;醉酒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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