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万元!昌江发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时间)
南海网3月24日消息(记者 鲁启兰)为强化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调动社会公众和行业内部职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筑牢卫生健康领域安全防线,近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和内部报告奖励的公告》,明确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及瞒报谎报事故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30万元。
公告指出,举报范围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等,具体分为五类:
1.人员不安全行为:如违规操作、违章指挥、无资质人员作业等;
2.设施设备隐患:如安全设备不达标、未定期维护、破坏监控防护设施等;
3.环境不安全因素:如未落实危险作业安全措施、场所风险评估不足等;
4.管理缺陷:如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缺失、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
5.违法行为:如瞒报事故、证照不全、违法分包转包等。
此外,举报需满足“未被机构自查、媒体曝光或行政部门发现”的条件。对于符合要求的举报,奖励标准如下:
1.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隐患,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举报瞒报谎报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举报人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应急管理部举报小程序、信函、电子邮件、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昌江卫健委同步开通专线(0898-26651678)、邮箱(cjxwjw@126.com)及线下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县行政办公大楼304室)。
公告强调,医疗卫生机构须及时受理内部职工报告的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对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同一举报事项,仅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联名举报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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