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桌戏言在海口捅人致重伤 男子6年后投案自首获刑3年(海口酒吧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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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酒桌戏言捅人致重伤 6年后投案自首获刑3年

  南国都市报10月28日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毛雨佳 吕明珊)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故意伤害案,陈某坤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符某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共49472.53元。

  2013年12月30日3时20分许,被告人陈某坤在海口市龙华区复兴城海岸酒吧喝酒后,因认为被害人符某志在酒桌上嘲笑自己,于是伙同“青蛙”、“么柱”等人在酒吧停车场附近殴打被害人符某志,并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被害人捅伤,致其腹部开放性大网膜破裂出血、腹腔积血,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住院治疗。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网上发布了被告人通缉信息进行网上追逃。2019年3月31日,陈某坤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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