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两建| 儋州规范农贸市场 不达标者将受处分或处罚(农贸市场管理不公平该向谁投诉)
日前,记者获悉,儋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三部门联合制定十四条农贸市场行业规范(以下简称“十四条”)。“十四条”包涵农贸市场所有行业规范,不达标者将给予处分或处罚。
“十四条”如下:
一、要有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诚信经营。1.商品划行归市,按行业位置经营;2.高台摆卖,上架经营;3.摊位摆放整齐;4.无占道经营;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6.从业人员用语文明、待客礼貌;7.有服务承诺制度公示;8.设有公平秤;9.设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专人接听。
二、要有行之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配清扫保洁人员,市场地面干净,无潮湿积水。1.卫生管理制度公示上墙;2.配足够的清扫保洁人员;3.地面干净,无潮湿积水。
三、有齐全的环卫设施。1.摊位内有加盖的垃圾桶;2.有足够的果皮箱且摆放好;3.手推车密闭、干净;4.垃圾屋符合卫生要求;5.垃圾日产日清。
四、有完善的给、排水设施,排水畅通。1给水完善;2.排水(下水道)通畅,无外溢。
五、公厕符合二类标准,并加强卫生管理。1.有专人管理;2.厕所设施完好; 3、粪坑、尿池无污垢,墙体干净,地面干净无湿水。
六、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单位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点,适时开展检测工作。1.有农药检测机构,检测设备、人员落实;2.公布检测流程和重要事项;3.有检测记录并公示。
七、活禽经营规范有序。1.活禽经营、屠宰与销售三区分离;2.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3.定期休市并消毒: 4.环境清洁卫生。
八、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防蚊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1.要整治环境,“四害”滋生地得到有效治理;2.熟食摊点、阴沟、下水道出口、垃圾屋等处应设有合格的防蚊蝇防鼠设施;3.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四害”密度达到国家C级标准要求。
九、市场熟食品管理规范。1.熟食门关闭;2.有“三防”设施且出货口活动盖完好;3.无蝇;4.亮证经营。
十、禁止销售不合格产品。1.不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2.不销售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3.不销售死禽畜及其产品;4.不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5.不销售注水肉;6.不销售违禁的野生物;7.不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食品塑料袋。
十一、市场布局合理。1.有自产自销区,整洁卫生;2.不挤占该区摊位。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1.有固定专栏;2.定期更换内容;3.资料存档完整。
十三、设立车辆停放点。1.有停车场;2.有专人管理;3.车辆按规线停放整齐有序。
十四、周边无六乱现象。1.无乱挂;2.无乱堆放;3.无乱涂画;4.无乱张贴;5.无乱搭遮阳蓬;6.无乱设点摆摊。(记者 李绍远 编辑 符丽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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