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村民户口迁移受质疑 警方:如有违规情节撤回户口(文昌市户口迁移流程)
韩富某在锦山镇山雅村委会坑头韩村建的新房子。南海网记者 姜飞 摄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文昌8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 实习生 史子杨)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坑头韩村村民陈一(化名)等人近日向南海网反映称,文昌市冯坡镇居民韩富某近期通过锦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材料造假,目的是为了在新户口所在地建房骗取村里土地补偿款。当地警方回应称,如发现违法违规情节将撤回户口。

韩富某在锦山镇山雅村委会坑头韩村建的新房子。南海网记者 姜飞 摄
反映:80多岁老人违规迁移户口 是为建房骗土地补偿款?
据文昌市锦山镇坑头韩村村民陈一介绍,文昌市冯坡镇居民韩富某从小就在冯坡镇金坑村生活,后在冯坡镇上建了三层楼房长期居住,从没有在锦山镇坑头韩村生活过,且在坑头韩村无住房,未实际居住。
“韩富某为证明自己在坑头韩村居住,找来村里多名村民签名做虚假证明。事实上,根本不符合把户口迁移到坑头韩村的条件。锦山镇政府和派出所没有认真核实,现在他已将户口迁移过来了。”陈一称,韩富某今年已经80多岁了,此时突然迁移户口,是为了在坑头韩村建房骗取村里土地补偿款。
另据陈一介绍,今年5月,韩富某在锦山镇坑头韩村建房时,因没有手续被叫停。“韩富某从未在坑头韩村落过户口,不能说明其原籍在这里,坑头韩村只能是他的祖籍。”陈一说,根据海南离(退)休和失业人员回农村原籍相关规定,韩富某本人要在“自建”房屋居住满一年,但他没有住在自建房子里。陈一认为,韩富某向派出所出具的1953年的《土地证》也不能作为有效证件,他认为,韩富某户口迁移至坑头韩村是违规的。
回应:户口迁移回出生地是想建房养老 对于被投诉很不解
7月29日上午,南海网记者根据陈一等人反映的情况到当地采访。在锦山镇坑头韩村村头路边,韩富某的房子已经封顶,工人正在施工。
看到记者来访,韩富某说,他出生在锦山镇坑头韩村,小时候搬到了冯坡镇生活,成年后当了老师,终身从事教育工作,一直到2002年退休。如今人老了,想落叶归根回到出生的地方来,就把户口申请迁了回来。
韩富某告诉记者,新建房子边上有一处已经坍塌的老房子,正是他80年代建的房子,现在已经无法居住,所以最近一年来住在同村的堂弟韩某畴家里。“我回到村里只是想建一层平房养老而已,有什么错呢?”韩富某称,他对自己建房被投诉表示生气、不解又无奈。

韩富某手指的方向就是他80年代建的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无人居住,如今已经倒塌。南海网记者 姜飞 摄
韩富某称,2018年2月起,他就经常回锦山镇山雅村委会坑头韩村住,每次都是住在其堂弟家里,还经常参加并主持村里的集体活动。
警方:进一步审核 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可将户口撤回
文昌锦山派出所工作人员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核查,韩富某父母均为锦山镇山雅村委会坑头韩村人,其从小随母亲到文昌市冯坡镇下宅村委会鹿户村生活,后因读书和工作需要,户口多次迁移。1976年,调任到冯坡镇冯坡中心小学工作,户口迁移到冯坡镇冯坡学区至工作退休。退休后,韩富某想迁移户口回坑头韩村生活。
经民警调查,村组长韩霖定证实韩富某自退休后,经常回村参加集体活动。截止韩富某户口迁移时,累计已在坑头韩村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
锦山派出所负责人表示,韩富某的父亲是锦山镇坑头韩村人,所以其原籍就是在坑头韩村。韩富某1980年和胞弟在坑头韩村建了房,后因房子倒塌不能住人,只能住堂弟家里。另外,韩富某在外面有多少房产,不影响他本人在原籍地盖房子。
针对举报人质疑“韩富某没有在自建房子居住”一说,锦山派出所负责人表示,派出所已将情况上报文昌市公安局户籍中队进一步审核,如果最终认定这种情节违法违规,公安机关可将户口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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