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小区居民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被罚(三亚一小区居民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被罚多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日消息(记者 刘子榕)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个老旧小区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整治老旧小区及周边市容环境。
据了解,执法人员检查了群众街社区辖区的三亚酒家、佳信小区、农机职工住宅区、汽车工业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检查发现,有居民在公共场所乱晾晒衣物,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并给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依法罚款50元。
执法人员称,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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