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对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保护区实行分类管理分时使用(南繁育种基地三亚分公司总经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 利声富 文/图
为促进三亚市南繁产业发展用地的科学使用和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顺利实施,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等,2022年到2025年,三亚对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保护区进行分类管理、分时使用。推广“粮食育种+水稻生产”“菜棉育种+粮食生产”“冬季瓜菜+水稻制种+水稻生产”等轮作模式。并安排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

图为三亚万亩优质水稻示范田。
用4年打造种业全产业链
为稳定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三亚市结合“钱粮双丰收”部署,科学管理和使用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用地,充分利用国家南繁成果集聚优势,用4年时间打造从种质资源保存、南繁育种制种、新品种推广示范到社会化服务的种业全产业链体系,对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保护区分类管理、分时使用。促进农民增收、耕地增效、粮食增产提质,让百姓“吃上南繁饭、打上南繁工、发上南繁财”。
针对三亚气候特点,充分利用一年多熟种植制度优势,结合当地生产习惯和南繁品种特点,推广“粮食育种+水稻生产(绿肥)”“菜棉育种+粮食生产”“冬季瓜菜+水稻制种+水稻生产(绿肥)”“冬季瓜菜+水稻生产+水稻生产”“冬季瓜菜+粮食生产(绿肥)”等轮作模式。

图为三亚对南繁育种基地进行绿肥种植管理。
据了解,目前,三亚划定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10万亩,实行用途管制,重点发展作物育种产业。对于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两年土地未使用的,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划分三类进行管理
分类管理按照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管理要求,考虑耕地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划分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水稻制种基地、产业发展保障用地三种类型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海南省相关措施,将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保护区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予以保护、有效防止“非粮化”和季节性闲置撂荒等问题发生。

图为优质水稻推广示范种植的品种。
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对于集中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的育种基地,鼓励南繁育种单位与供地农民(或土地流转平台)签订10年以上租期合同方式,长期用于南繁科研育种使用。非育种期,土地休耕不得超过3个月,鼓励种植一季水稻或绿肥进行轮作,育种单位不能种植的,可在休耕期内,将土地交由政府委托服务单位管理。
水稻制种基地,冬季瓜菜生产季节过后,符合制种要求的土地,报备后可租赁使用。非制种期,可结合实际情况,引导种植一季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或绿肥进行轮作,提升耕地地力和土地生产效率。
产业发展保障用地,为保障南繁产业发展提供储备用地及促进粮食生产,实行种植模式管理。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土地,未用于育种和制种用途时,一个年度内,至少进行一次粮食生产种植(水稻、玉米、大豆、薯类等),严禁年度生产周期内“非粮化”。一个年度内土地休耕不得超过3个月,不能自行种植的,可在休耕期内,将土地交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使用。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林果业生产、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土壤的行为。
分时使用可享补贴
结合三亚农业生产和当年气候实际情况,在保障南繁育种、制种的基地上,解决土地生产“非粮化”和“季节性撂荒”问题,开展两造或三造生产,并给予种植主体相应补贴。包括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种保险等中央、省级相关资金。各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区级相关配套补贴和扶持资金。
绿肥种植补贴标准500元/亩/造,补贴对象为政府委托服务单位;良种农资补贴标准120元/亩/造,补贴对象为农业经营主体(单个种植户以家庭为单位);代耕代收补贴标准50元/亩/造,补贴对象为购买机械代耕、代收服务的种植大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亩/造,单个主体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象为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水稻的农民、农场职工以及流转土地种水稻的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制种保险补贴标准315元/亩/造,补贴对象为开展水稻制种并投保的企业、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多部门提供技术保障

图为三亚对稻田秸秆进行机械化还田。
三亚各区将通过保护南繁基地、盘活闲置土地,实现发展南繁产业、保障“米袋子”“菜篮子”生产、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为做好技术保障,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统筹做好病虫草药害调查防控,耕地地力提升和保护,良种良苗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应用等。同时,加强南繁管理和服务专门队伍建设,引进南繁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引导、鼓励和扶持本地农民组建专业化南繁服务队伍,培育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引导和培育农民向专业南繁工人方向转化。此外,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三亚市农机局等技术部门做好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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