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营根镇对露天焚烧秸秆等废弃物坚决说“不”(琼中县营根镇)
为深入推进营根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等农林废弃物整治工作,防治大气污染,打好蓝天保卫战。营根镇人民政府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按照“有烟必查、查实必罚”的原则,依法对违法者予以从严从快处罚。
7月5日,营根镇人民政府对琼中县国营加钗农场一露天焚烧残枝落叶的居民覃某某给予了8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震慑了露天焚烧秸秆、树叶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照片
据了解,6月11日18时许,琼中什猿村高速的海南铁塔视联APP监控烟雾告警,营根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选派网格员赶赴现场巡查着火点,发现国营加钗农场十七队居民覃某某正在自家果地露天焚烧橡胶树残枝落叶,工作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扑灭火点,并现场拍照取证交由镇执法中队。
收到线索后,镇执法中队依法快速立案进行查处,依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对当事人处800元罚款,同时责成我镇辖区内各个片区加大宣传与巡查力度,将工作成果最大化。

《行政处罚决定书》照片
营根镇人民政府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目前针对秸秆焚烧等问题,我县通过利用海南铁塔视联APP监控实现24小时巡查抓拍,一经发现烟雾,将立即启动查处程序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温馨提示: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露天焚烧秸秆等废弃物,自觉增强环保意识,改变传统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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