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街头买来路不明电动车 被三亚警方行拘10日罚500元(购买来路不明的电动车)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9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沙晓峰 通讯员 罗佳)近日,三亚一男子为贪小便宜,在路边以500元的低价购得一辆来路不明的电动车,被三亚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8月30日13时,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先生报警称,其在天涯区桶井村家中被盗一辆二轮电动车。9月1日8时,就在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时,再次接到李先生电话,称其在天涯区某饺子馆门口看到一可疑男子停放的电动车正是其先前被盗的。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经确认,可疑男子刘某停放的电动车系李先生被盗的车辆,民警遂即将刘某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电动车是刘某在天涯区某中学路边以500元价格从一名陌生男子手上收购。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刘某(男,48岁)如实陈述其以500元收购赃物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刘某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莫贪图小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电动车,购买赃车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违法犯罪情节,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购买电动车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检查车辆与合格证规格、型号、颜色是否一致,防止购买到套牌车或假牌车。此外,群众使用电动车过程中,要加强电动车安全防盗意识,如若失窃,应及时报警,有利于警方开展侦查工作,也便于民警查获丢失车辆后能够第一时间与失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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