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临高6名男子斗殴被行拘(临高酒吧打架)

临高 0 4128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月7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近日,临高县6名男子酒后发生争吵,并进行斗殴,警方及时出警将6人抓获,并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近日,何某在临高县新盈镇某KTV包厢喝酒时,与桂某聪发生争吵,同桂某聪喝酒的冯某山随后殴打何某,何某被打后告诉了朋友王某聪、张某宝、刘某、郑某鸿等人,王某聪等人便跟随何某来到现场殴打冯某山。在被工作人员拉开后,何某来到一楼发现跟自己吵架的桂某聪,便又和王某聪等人一起殴打桂某聪。

  案发后,新盈海岸派出所及时将涉案人员何某、王某聪、刘某等6人抓获。经询问,何某、王某聪等6人对其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临高县公安局依法对这6人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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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斗殴被行拘人员。临高警方供图

  临高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年关将至,各种聚会愈发频繁,广大群众聚会时饮酒注意要适量,切勿因一时贪杯引发纠纷,对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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