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无证醉驾发生事故被判拘役五个月 3年前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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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5日消息(记者王燕珍 通讯员李盛兰)近期,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酒驾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喻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据了解,这是喻某第二次因醉驾获刑。

喻某被查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2022年2月12日21时许,喻某在家喝酒之后,在未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外出。当其行至海口市南海大道某加油站路段时,碰撞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事发后喻某没有停车处理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逸。
随后,喻某驾车行至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某停车场,在倒车入库时又碰撞一辆已停放的小型客车。当日22时许,喻某被警方在二次事故现场查获。经初步调查,喻某涉嫌无证酒驾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抽血鉴定,喻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6.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警方依法调查认定,喻某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移送起诉。

喻某被查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另查明,喻某曾于2019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根据喻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连续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当场逃逸,且曾因危险驾驶行为受过刑事追究,在本案中又未具备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等情节,秀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喻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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