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2021年三亚人大会议)
关于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8年2月8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本次会议代表团、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上午11时。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关于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8年2月8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本次会议代表团、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上午11时。
留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