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万元!三亚一项目将工地基坑水排放到市政雨水管网被立案处罚

擅自排污违法行为处罚现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9日消息(记者 刘子榕)日前,三亚凤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排水项目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把未经预处理达到有关入网标准的工地基坑水排放到市政雨水管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三亚凤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的一个在建项目在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情况下,存在往市政雨水管网排放未经预处理基坑水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期限内改正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就把未经预处理达到标准的工地基坑水排放市政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
整改期内,当事人没有建设沉淀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工地基坑水依旧排放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流到附近三亚西河的雨水排放口。对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通过立案、调查取证、听证、集体会审、案件终结、送达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8月6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做出了罚款5 万元的处罚决定,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污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才能向市政管网设施排放污水。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将继续加大力度检查违法排水行为,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如果发现排水户未持证排水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留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