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鸿光决定逮捕(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鸿光决定逮捕)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12月4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王鸿光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东方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26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王鸿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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