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检察院1-10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适用率为88%(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研)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2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扎实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据悉,2021年1-10月,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适用率为88%,对91%的犯罪嫌疑人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9%。
据介绍,认罪认罚从宽是2018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
东方市检察院深入推进该制度实施,检察官主动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权利和义务提前告知至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羁押于看守所时,除极少数恶性案件外,均主动适用。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和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罚。对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宽幅度应当从严把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益处?东方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被告人将依法获得比原定刑期更为宽缓的处理,案件的处理时间更短,能够更快得到判决,也节约国家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对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符合法定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东方市检察院主动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做到应用尽用,最长办案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大幅缩短办案期限。
下一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押的办案理念,重点提升办案质效和办案效率,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与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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