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那大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儋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12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那大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6月11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那大镇党委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紧扣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抓牢“五个突出”,紧盯“五个绝对不允许”,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专项巡察监督。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根源,寻求解决方案,确保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巡察组指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那大镇党委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还发现和接到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扶贫资金拨付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部分帮扶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物资采购混乱等问题。三是扶贫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贫困户收到经济效益较少的问题。
巡察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深入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切实提高精准扶贫识别度。二是规范扶贫物资招标工作,把好扶贫物资供应商入口关。三是规范使用扶贫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促使扶贫产业落地生根。
巡察组希望那大镇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站稳立场、把握方向,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看到巡察带来的实质性变化。
那大镇党委表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举一反三,落实好整改工作。( 记者李秋欢 见习编辑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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