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稳步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工地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工地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全闭环管理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施工。各在建项目工地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建筑工地消杀、员工健康监测及临时隔离点设置等防控措施。各镇政府、各园区及县住建局要加强巡查指导,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停工停产。
二、对于有序恢复施工的在建项目工地,工地内部人员原则上不得脱离工地或在外集体宿舍“两点一线”管控体系,工地用人单位要做好上下班点对点管理,减少人员流动,把感染传播风险降至最低。未落实闭环管理的人员确需进入工地的,在符合我县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提供进入前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现场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进入工地。完成本人在工地全部施工作业后需离开工地的人员,要先了解目的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行要求,在满足相应通行条件后出行。在建项目工地参建单位要做好人员进出工地登记备案。
三、严格采取“零接触”的物资输送进场方式,建筑材料和生活物资进场应设置专用的过渡区域,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过渡区,进场物资需严格进行防疫消杀,外来送货人员和工地内部人员不得接触。
四、按照在建项目工地“全员检测、不漏一人”的原则,所有人员(含未落实闭环管理但确需进入工地的人员)按照“每天一检”落实核酸检测,采样过程中不得与其他社会人员接触。各镇政府、金安筹备组、各园区要坚决做到百人以上的项目“上门服务”;百人以下的项目尽量做到“上门服务”,积极采用网格化管理,分时错峰有序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全员检测、不漏一人。
五、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参建单位要专人负责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储备足量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级别)、医用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工地现场要在通风条件良好,住宿区、办公区有明显“硬隔离”分割的区域内设置临时隔离点,住宿区离工地现场较远的,住宿区也应同时设置临时隔离点。每日要进行建筑工地消杀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消毒作业全过程可追溯。每日落实核酸检测和做好发热、乏力、干咳、呼吸不畅、腹泻、头痛、头晕、全身疼痛、结膜炎、嗅觉和味觉丧失等“十大症状”健康监测,并建立检查台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园区,做好点对点的就医诊治。
六、县住建局要坚决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开展在建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巡查督导,压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要求,强化惩戒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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